“取消医院专家门诊”好不好?

 

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糖尿病治疗中心院长冯世良建议:尽快取消各级医院专家门诊。他总结了专家门诊的四宗罪:第一,所谓专家名不符实;第二,专家门诊“为钱服务”;第三,医疗质量还不如普诊;第四,出诊专家还接私诊。

近几年,我国许多医院滥设专家门诊,三级医院有专家门诊,二级医院有专家门诊,甚至基层医院、卫生院也设专家门诊。应承认所设的“专家门诊”里的专家,大多数医疗水平还是可以的,但也有不少的专家不怎么样,有的是滥竽充数。从实际情况看,滥设专家门诊,弊端多多,根据网络上对专家门诊满意度调查,有96%的网友对专家门诊表示不满意。

滥设专家门诊的弊端突出表现以下三点:

一是提高看病门槛

医院为什么要设立那么多的专家门诊?归根到底为了一个“钱”字。专家门诊的挂号费,比普通门诊至少要高2倍以上,收费少则10元,多则50元,甚至有的达到200元。光挂号费就要用这么多的钱,明显地提高了看病门槛,增加了病人负担。正如冯世良委员所指出的:这种较高的看病门槛,使许多家境贫困、却对专家有着很强就诊需求的病人望而却步。这本身就是一种就医上的不公平。

二是降低就诊质量

医院的专家大多数是中老年人,应该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医疗水平还可以,但他们到了专家门诊上,工作量是很大的,一般半天就要看四、五十位病人。由于就诊量过大,难免不影响就诊质量。卫生部规定每位病人就诊时间不低于8分钟,专家门诊根本无法达到8分钟的规定,忙的时候,往往都是两三分钟打发一个病人。试想,对每位病人用这么短的时间,即使水平再高的专家能完全掌握病情吗?去过专家门诊的病人都反映:“专家不如普诊医生看得细,就诊质量不如普通门诊。”

三是造成资源浪费

对到医院就诊的病人,医院无法进行合理分流,任由病人自己选择,盲目流入专家门诊,其中有许多经济宽裕的求医者,即使患上诸如头痛、感冒等很简单的常见病,也小病大治,占用了宝贵的医疗资源,造成了专家资源的浪费。

由于滥设专家门诊,存在以上弊端,所以笔者基本赞成冯世良委员的意见:“取消医院专家门诊”。“取消专家门诊”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确有好处,但不能把事情绝对化,有些医院如三甲、三乙医院还需要设专家门诊的,因为疑难疾病还需要专家诊断。对于中小医院不宜设专家门诊,已设了取消为好,在这些医院可以建立门诊会诊制度,针对一般门诊医生解决不了的疑难疾病,可以通过会诊的方式确诊。对此笔者完全支持冯世良委员关于“建立门诊会诊制度”的建议。(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