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安局局长停职叫好

 徐剑

陕西省吴旗县农民白彩珍因家被盗,向当地警方报案后长时间没有结果,在县公安局上访催促破案时,情急之中向公安局长张鸿翔说了一句不好听的话,没想到被拘留了 7 天。这件荒唐的事被媒体暴光后,在舆论的有力监督下,上级公安局已经调查此事,并撤消了对农妇的处罚,还将按国家法律对其给予赔偿。 5 月23日延安市委决定,停止张鸿翔局长的职务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笔者为近日的处理结果叫好。

首先为白彩珍终于讨回公道叫好。白彩珍在情急之下说了一句不好听的话,得罪了局长大人,这下不得了,当晚白彩珍就被以“公开侮辱他人”的罪名,被处以行政拘留 7 天的处罚,第二天上午就被送往安塞县拘留所。白彩珍说的句话是:“你绝筋了,还当公安局长呢!”“你绝筋了”系吴旗方言,即‘亏先人’,意思是你的责质太差了,还当什么公安局长,这也算不上什么“辱骂”人的话。所谓“辱骂”,是指歪曲事实,肆意污辱。如鲁迅先生所说,说良家妇女是娼妓,那是辱骂,如果对方真是不良妇女,那就不过是说了实话而已。从白彩珍经历的前后事实来看,张鸿翔素质确实不高,白彩珍虽然出言不逊,但也是实话。再说白彩珍是在局长办公室说的,又没有跑到大街向众人宣扬,怎么是“公开侮辱他人”?即使退一步说,就算白彩珍是“辱骂”,并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中“公开侮辱他人”这一条款,就把她拘留 7 天,也有失公平。因为从法律的角度说,警告,罚款,拘留是公安机关实施治安处罚时常用的 3 种形式,实施什么形式的处罚,应根据违法行为的原因、情节以及后果而定。我们假设白彩珍是辱骂局长了,从原因上看,是因为她家里被盗,公安机关长时间不能破案所致;从情节看只是骂了一句话,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仅是影响了局长的脸面。可见即使处罚她也只能用个警告,而把她拘留 7 天,选择的是最严厉的形式,显然是太重了,正如西安的张晓敏律师所说,此事“显失公平”。现在好了,白彩珍终于讨回公道。在舆论的有力监督下,上级公安局已经调查此事,要求张鸿翔向白彩珍道歉,对她的行政处罚被撤销,并将按国家法律对其给予赔偿。  

其次,为公安部门知错改错叫好。这件事情本来就是当地公安部门的错。今年 2 23 日,白彩珍家中近两万元借据和部分现金被盗,她当晚就向当地铁边城派出所报案,两万元对一个农民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老百姓的合法利益遭到了侵害,公安部门抓紧破案才对。可派出所直至 3 4 日才出警,也没有什么结果,这是一错;又过了几天,白彩珍来到吴旗县城,先后两次到县公安局反映自己的案情,但都没有解决问题,这是二错; 4 26 日下午,白彩珍拿着县领导的批示,再次找到县公安局长张鸿翔,张却说:“你找到哪个领导也没用。”当时白彩珍一时急了怒责了这位局长,结果被拘留,这是三错,也是最大的错。用白彩珍自己的话来说,“贼娃子没进拘留所,我反倒进来了。”现在好了,延安市公安机关已经纠错了,决定对出警不及时的铁边城派出所教导员高志宏撤职,要所长梁树宏作深刻检查,并向全市公安局通报。同时还要求吴旗县公安局继续侦破白彩珍家被盗案,案未破不准撤回民警。特别令人欣慰是这下子摸了张鸿翔的老虎屁股,停止他的局长职务,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并要求向白彩珍道歉。

坏事可以变好事。通过这件事的公正处理,不仅让白彩珍高兴,也会在群众中产生极大的影响。现在吴旗县公安局开始进行为期一月的“亲民爱民、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教育整顿。我们相信通过这次教育活动,必定会拉近了老百姓与党及政府的距离,增强公安人员公仆意识,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报务。

  

                                               写于 2004 5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