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切不可“ 缺德教育 ”
徐剑

    自从今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布后,我国各界都在关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和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要靠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努力,尤其是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却成了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这与一部分家庭不强化道德教育有关系。如今人们的社会社会生活变化错综复杂,一些家长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也给孩子进行自私教育。如有的家长以“言传”代“身教”,引导孩子学会怎样不吃亏,怎样以牙还牙,怎样不劳而获等;有的家长教育孩子要在外面“精一点”、“狠一点”、“恶一点”,甚至还让孩子奉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信条。显然,这些家长给孩子思想意识是与社会公德、民族精神南辕北辙,背道而驰的,我们不妨把这种缺少道德含金量的教育称之为“ 缺 德 教 育 ”。下面三种“ 缺 德 教 育 ”,当戒!
    “拾金不给”的教育——切切不可以。曾有一个四年级的学生,捡到一块手表,交给了学校老师,老师当场表扬了他。后来他妈妈知道后,却是一顿训斥:“傻瓜,如今什么年代了,还拾金不昧,往后,只要你不偷不骗不抢,拾到东西都交给家里。”从此这个学生就“拾金不给”了。一次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300元钱,失主打听到是他捡到的,想跟他要,他却对失主说:“钱是我捡来的,我又没偷你的钱,为什么要给你。”拾金不昧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来是人们称誉的道德准则,也是当代“雷锋精神”的体现。要孩子“拾金不给”,不仅丢掉传统美德,使得人间真情无从谈起,更不符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条文。当然,根据我国《物权法》草案 规定:拾金不昧者可以请求失主付给他不超过财物价值的20%的报酬。对此家长可以向孩子说明,但切切不可以进行“拾金不给”教育。
    “金钱至上”教育——切切不可取。一位家长要让五岁女孩立志嫁富翁,并进行情境教育。如看到路上有谁开着好车,就以此教育女儿:“看,有钱才可以开好车,你嫁个有钱人就能开好车了,还有人替你开呢。”逛商场时,专门带女儿去看好看又贵的童装,在孩子艳羡的表情中灌输:“好看的衣服都要花很多钱的,成为美女嫁个有钱人什么都解决了。”(见 2004年4月23日《人民日报》 第五版) 当今社会钱还是必需的,崇拜有钱人并不是一件坏事。但是金钱并不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幸福的标准,金钱也不决定一切,女孩长大嫁给富翁,也不一定过上美好的生活。对此家长没有作深入思考,却让孩子从小接受了“金钱至上”的观念,侵蚀着了天真无邪的心灵,这样教育是不可取的。
    “投机取巧”教育——切切不可行。有位家长想让孩子了解一点商业经营知识,隔壁邻居正好是某商店老板,家长就请邻居传授“经商之道”,谁知邻居正道不说尽说歪道,就如何懵人,如何抬价,如何偷税漏税,一股劲讲得滔滔不绝,的确给孩子上了“生动”的一课。让孩子了解“经商之道”不是不可以,但必须让学生明白,做生意首先要遵守商业道德,更不能做违法的事。而这位老板传授的“经商之道”,对孩子是一种“投机取巧”教育,如果孩子长大了照他去做,就会私利至上,见利忘义,欺哄世人。 社会总是越来越文明,违背道德的行径终将受到舆论的抨击,作违法的事迟早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投机取巧”切切不可行!
    “缺 德 教 育 ”多数发生在家庭里,学校一般不会进行这样的教育。而“缺 德 教 育 ”比“有德教育”容易起“效果”。当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不一致或相反时,年龄小又缺乏辨别是否、好坏、美丑能力的孩子听谁好呢?当然首先要选择屈从于家庭的 教 育 ,因为父母毕竟是他们足以信赖和依靠的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同孩子接触的时间最多,一言一行极容易感染孩子。现在许多孩子缺乏爱心,不讲道德,自私、虚伪,正是跟家长的“缺 德教育”有直接的关系。个别家长之所以要进行“缺德教育”,出于对当今社会认识上的偏差,认为现在跨入市场经济竞争时代,讲究道德有什么用,“良心能值多少钱?”孩子要有所作为就不能老实,必须自私一点。殊不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从其出发点到归宿都是以精神文明为指导,以文明规范为基础的。如果对小孩进行有悖于社会文明的“缺德教育”,孩子们都变得自私、狡诈、违纪乱法,我们的社会将有什么文明?这个世界成为什么样子呢?我们相信将来的社会是文明的社会,是一个人人互助、相互依存的社会,衡量任何一个人首要标准是品德。现在教育孩子必须以德为先,以养成高尚品质为目标,这样才能适应将来文明社会的需要。古人言“正人先正己”,对有问题的家长,要教育他们的孩子,不如先教育他们本身。否则,“老子偷瓜盗果,儿子杀人放火”,后果不堪设想。可以通过家长学校,帮助一些家长正确认识当今社会,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然后再让他们教育自己的孩子。我们希望每个家长都要做个好样子,认真执行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孩子的思想道德建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
       写于200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