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三要义

徐剑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始终不懈的追求目标。教育公平的内涵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教育机会的公平,即让所有人都享有公平的接受教育的机会;教育环境的公平,也就是学校环境、办学条件的公平;教育政策和制度的公平,即从政策和制度上保证每个孩子在人生道路上都拥有公平的起跑线。
     教育公平第一要义——教育机会的公平。教育公平首先是人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根据著名教育家托尔斯顿·胡森提出的“教育机会均等”概念,教育机会公平应有三种涵义: 第一、 平等的起点,即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都可以进学校,使所有的人入学机会平等。胡森主张政府要办学校专供穷人子女上学,尽管在私有制条件下社会是不平等的,但要为劳动人民子女提供一个进入不平等社会的平等起点。 第二、均等的过程,即学校提供的条件、设备、教师等方面水平差不多。当然这不是说上同一所学校就是公平,还要强调因材施教,能够按照学生的能力给学生以适当的教育,即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得到相应的发展。 第三、公平的 结果,即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取得成功的机会。强调公平结果不是说人人都得到同一类最高学历,而是能够考虑到学生的差别,要给学生最好的出路,这个学生适合于上大学他就上大学,那个学生适合于搞手艺就给他一技之长和相应的职业。
    实施教育机会的公平,要求社会对每一个成员,不论民族、性别、社会背景、家庭出身和个人条件,都要给他们提供相同量与质的教育,使每个社会成员接受教育的机会相等,人人有机会获得同样的社会地位、职业和收入。我们倡导教育机会,目标就要消除三类不平等:城乡差别给孩子教育机会的不平等;由经济、文化、社会和环境的不同使孩子教育机会的不平等;以及孩子在发挥潜能方面的机会不平等。
    教育公平第二要义——教育环境的公平。教育环境公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办学的物质条件和师资水平。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政策重城市、轻农村,重锦上添花,轻雪中送炭,在以上两个方面不仅形成城乡差别,还形成了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差别,不同行政级别学校间的差别。一些农村学校的校舍、实验条件、教育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远远不如城市学校,如我国西部一些农村学校至今还在简陋的教室上课,教学的基本设施很不完备,有的学校连电脑、实验室都没有。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更不如城市,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教师,有能力的不是往县城调,就是向好的地区走,形成了这些地区教师队伍的恶性循环。从师资的数量看,农村教师远远少于城市,一些学校却有缺编的倾向。从师资的质量看,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合格率、继续教育达标率大大低于城市。由于办学条件、教师素质、教学水平的差异,城乡学校教育质量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造成了城市孩子与农村孩子受教育过程不公平,当然以后教育结果也不公平。
     当前要消除教育环境的不公平,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实施向农村教育倾斜政策,强化政府职责,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深化教育制度改革,在师资资源调置上不断缩小城乡学校的差距,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让农村孩子也与城市孩子一样享受同等同质的教育。
     教育公平第三要义——教育政策的公平。教育具有公益性质,是对所有人的“福利”,教育不可产业化,不再是圈钱的工具,富裕不应该成为享受教育“特权”的天然理由,贫穷也不应该成为阻止公民公平地接受教育。为此,国家必须从法律和政策上,保证教育公益性质,让教育真正成为一切社会公平的基础。
     我国早就制定了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每个人设定的受教育的要求都是相同的,从法律上保证了每个受教育者都能够实现受教育的权利。现代社会是公民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一项基本法治原则已经写进了宪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教育公平本无置喙的余地。但由于经济原因,出现了事实上的不均等取代了法律上的均等,从而造成教育的不公平。于是国家制定了各种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措施,保证让所有孩子们上得起学,上好学。如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政策,重点高中“三限”政策,高等教育“奖、贷、助、减、勤”的助学政策为无数贫困孩子创造了受教育的条件,甚至圆了大学梦,还建立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根本上促进了教育公平。国家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左右。全国1800多所高校的约400万名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约1600万名学生获得了资助。近几年,国家财政增加了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教育投入,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6年,全国共安排改革资金361亿元,免去了5200万名学生的学杂费,为3730万名贫困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对780万名寄宿学生补助了生活费。2007年,全国共计划安排资金600亿元,现在免除学杂费政策全部到位后,将惠及40多万所农村中小学校、近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毋庸置疑,要真正实现“教育公平”的目标,还要付出长时间的艰苦努力,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在取消了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基础上,我们还要继续做好少数赤贫家庭孩子的生活补助,使其安心顺利完成义务教育。还要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教育不仅是个人成长的“加速器”、幸福生活的“孵化器”,更是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稳定器”和“平衡器”。教育公平是民生问题,关系到孩子个人的发展,关系到公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和综合国力的强弱。现在,党和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其重要性,思路和方向已经明确。只要我们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倍努力,深入教育改革,就肯定会实现教育公平,一定能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